关于进一步减免房屋租金事项公告
为贯彻落实我省减免房屋租金有关政策,切实帮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就具体减免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免对象
承租人是承租大成国资公司及所属各级子企业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小微企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认定)及个体工商户。
二、减免内容与方式
在“一免两减半”减租政策的基础上,再免收一个月租金。
三、受理期限
申请减免租金政策期限:2020年9月30日
四、受理程序
承租人填写《房租减免申请受理表》(见附件),将《申请受理表》、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交至大成国资公司所属各企业及管理平台,经审核后确定减免金额。
联系人:
大成国资公司资产运营部李平 电话:13979137535
江西省大成军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赵琳 电话:15079079079
江西省汽车工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梁峰 电话:13687088119
江西省粮油集团有限公司欧云卿 电话:13803503312
江西省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李贞 电话:15170219411
江西洪都钢厂有限公司白莹 电话:18979151595
江西南方环保机械制造总公司简攀 电话:15083528356
江西钢丝厂有限责任公司黄桦 电话:13879079460
江西省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陶静 电话:18170302786
特此公告。
附件:房租减免申请受理表
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