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沙龙丨《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学习与交流 零距离了解法律

发布时间:2018-10-17 3603 0

今日下午14:30,由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主办的“大成沙龙”在国防科技大厦三楼会议室准点开始,来自大成国资系统的30余名同事参与了沙龙活动。此次沙龙由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隆彬先生主讲,《金牌调解》律师舒瑶瑶主持。

▲舒瑶瑶律师开场主持 

▲王隆彬律师正在讲解

王隆彬律师开场即向大家介绍,公司法与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息息相关,目前公司法法律体系中已经包含:公司法、公司法解释一、公司法解释二、公司法解释三。与时俱进,今天与大家学习交流最新出台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四》是非常有必要的。 


▲今年8月25日,《公司法司法解释四》正式发布,9月1日生效。 

他首先向大家提出并解释了股权的概念,希望从大家较为熟悉的名词概念切入,进而引出了:出资与股权的关系、出资与注册资本的关系、股权比例与分红比例可否不一样等问题……并进一步结合了俏江南、洪大等公司集团的实例简要的解释公司股权。 

通过王隆彬律师的讲解,我们了解到,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主要内容涉及股东会、董事会的效力;股东的知情权、公司利润分配、公司股权转让、公司代表诉讼等五个方面。 

活动还设置了互动交流环节,大成资产部王涵颖提出了股东分红、小股东的知情权等问题,王隆彬给出了专业的解释。


▲王隆彬与大成职员互动

活动最后,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祝林希望本次交流能给大成员工带来启发,并表示这样的交流只是抛砖引玉的作用。希望以后能有更多的机会与大家有合作的机会,并提供优质的服务。

▲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祝林总结

沙龙活动结束后,大成国资职员纷纷表示收获满满、很充实。本期沙龙交流活动的主题虽然看似深奥难懂,但经王隆彬律师详细的讲解,还是很易听懂、实用。第一次近距离的听专业的律师讲解法律,希望这样的机会以后还有,更由衷的祝愿大成沙龙越办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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